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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89年開始農業發展條例公佈,管地不管人政策之後,二分半的土地成為一部分都市人的理想田園之所,購買休閒農地當心買到違法地。


 


 


山坡地土地開發商違法開發,農地利用的弄權玩法招術:


一、   正當申請開發水土保持,無法核准,已經超過水土保持法開發利用的極限。


二、   違法開發整地à被舉發違反水土保持法


三、   縣政府查勘罰款:勒令停工、復原、植生二年不准動工à繼續挖,理由是要復原整地。


四、   繼續挖整地:移送法辦à未發生災害法院受理審理中。


五、   已破壞原地貌水土保持工作,透過關係向各相關公家單位做檔土牆水溝道路照明等工程做公共設施。


六、   土地上作法:將原被處分罰款地號、法院審理地號,在地政單位沒紀錄違法之下,申請合併到另一筆土地地號。並更換所有權人,也就是原來被送法院的土地地號與被裁罰處分的地號,已經不存在。


à用新的地號按照所開發的範圍地型,分割約二分半土地用新編的地號來出售。


à不只地號變更所有權人也變更,分割出售後當然變更。


七、   另一方面是82年開始的獎勵造林地,造林獎勵金是20年期限,尚未滿20年被砍樹開發了,要收回已領的造林獎勵金,這筆錢追原地主或是善意新地主,全是一個糾紛點。


八、   等新地主買了二年後,可以申請新建相關農舍時。土地地號已經改了二次,所有權人也換了二次,但違法開挖的土地座標還是一樣。


九、   此時違法投機開發者,土地已出售完畢賺了約10倍利潤,遠走高飛已經一切不認帳了,留下違反水土保持法的濫帳,由新地主來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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